商安监管〔2018〕46号
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驻商和市属有关企业:
现将《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8〕9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2018年5月17日
附件: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豫安监管办〔2018〕9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有关单位:
自开展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以来,各地 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短板问题:有的地区推动标准化建设方法单一,存在等靠思想;有的企业没有认真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建立的标准化体系没有基于风险防控的思想;有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标准化建设理解不到位,未与企业管理提升相联系,内生动力未形成;部分企业重评审轻建设,重结果轻过程,未能做到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有的标准化评审单位专业力量不足、把关不严。为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第二十一条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列为“强化企业预防措施”的内容,要求“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并抓好贯彻落实。企业是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地要鼓励督促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标准化。有关企业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要坚决摒弃为取证而创建的陈旧观念,以及重评审轻建设、重结果轻过程的做法,应结合企业自身实际通过实实在在的标准化创建工作,促进企业生产安全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突出重点,切实将监管重点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各地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行业工作重点和专项整治具体要求有机结合,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机结合,与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网格化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强化企业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控制能力。要认真贯彻落实《冶金企业和有色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1号)等要求,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和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推动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要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年版)》明确的59项重大事故隐患,作为冶金等行业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的否决项,提高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要督促企业按照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通知要求,开展逐个岗位、逐项工艺、逐个环节危险因素的全面排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清单和危险因素管控工作制度,加强过程控制,有效提升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对各地负责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认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评审人员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良好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秩序。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本地区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依法督促企业开展相关工作。
三、创新思路,扎实做好试点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根据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工作会议安排,为构建“企业安全标
准化”长效机制,省安全监管局选定漯河市、鹤壁市、巩义市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地区,将采取选派专家队伍等方式支持试点地区标准化建设;试点地区要结合实际,采取“一县一策、一企一策”等方法,创新思路、多措并举,抓紧总结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建设模式,建立一批一把手亲自抓、全员参与、自主运行的标准化示范企业,通过示范引领和结对帮建,提升辖区内企业的标准化建设水平。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并落实标准化建设工作,明确具体工作负责人和日常工作机构。制定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标准化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工、保障措施、进度安排等,建立持续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探索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建立促进标准化建设的刚性约束和奖励机制,完善经济奖励、行政执法、评先创优、财政奖励补助、产业政策、资源集约利用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将企业创建工作情况和达标结果向工信、人社、国资、工商、质检、银监等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工伤保险费率、绩效考核、融资贷款、产品出口等重要参考依据。
(三)严格考评工作机制。加强对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把评审质量,严禁评审单位替代企业创建、评审走过场、咨询与评审“捆绑”收费等违规行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
(四)实施分类推进。根据企业的规模、行业特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分步完成建设。以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引导企业自主开展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对规模以下企业,强化专家指导,充分发挥乡镇安监站(所)的作用,分类分阶段启动标准化建设工作。鼓励规模以下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
(五)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制定达标企业动态管理和退出淘汰制度,引导企业自主运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对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标准化体系未有效运行的企业,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撤销其标准化等级。
(六)发挥示范引领。在辖区内工贸各行业分别树立1-2家典型企业,总结企业建设成效,通过经验介绍、现场参观等方式,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带动同类企业标准化建设。
(七)推进互联网+标准化创建措施。把标准化建设与信息化工作协调推进,充分发挥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建设在对企业信息查询、大数据分析运用、联网监控、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提高监管效果。
(八)加大培训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台、报社、微信等媒体,
营造标准化建设的舆论氛围。定期报道标准化建设先进经验,用“正面”带动“全面”;定期曝光反面案例, 用“反面”触动“个别”。采取标准化建设集中培训、座谈交流、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使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理清工作思路,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强化法定责任意识,使企业有关人员掌握建设方法,培育企业标准化自主建设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事故发生、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部署,安排专人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着力补齐短板。要认真查找本地区在推进力度、培训教育、市场引导、评审质量、证后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人员、经费和责任,推动标准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强化监督管理。要把标准化建设与日常监管、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工作紧密结合,紧盯自评、评审、“回头看”等环节,监督检查企业不符合项整改、年度自评报告内部公示和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等情况。
(四)典型示范引领。要按照全省安全监管系统会议精神,
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选定辖区试点县(区),督促指导企业以“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为主要内容,探索构建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的企业标准化建设体系。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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